一、現金贊助:
捐款專戶
(一)金融機構:臺灣銀行花蓮分行
(二)帳戶名稱:109年全民運動會捐款專戶
(三)帳號:018038098159
捐款方式
(一)現金捐款:請直接至花蓮縣政府財政處支付科(出納)交付。
(二)支票/匯票:抬頭請寫「花蓮縣政府」,加劃平行線,並註明「禁止背書轉讓」,掛號郵寄至: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「花蓮縣政府財政處財務管理科」收,並請併附您的聯絡電話及聯絡地址,方便與您聯繫。
(三)匯款:請傳真或mail相關匯款證明予聯絡窗口,並請留下您的聯絡電話及聯絡地址,方便與您聯繫。
(四)ATM/WebATM轉帳:請傳真或mail相關轉帳證明予聯絡窗口,並請留下您的姓名、聯絡電話及聯絡地址,方便與您聯繫。
注意事項
(一)務必留下您的姓名、電話及通訊地址方便本會開立收據寄送。
(二)各類轉帳及匯款證明均為重要憑證,請妥善收存,如未能提供相關證明,不予開立收據。
(三)收據將於入帳後儘速開立寄送,如有錯誤登載,應退回原收據更正。
(四)指定捐款用途務必先行告知,如有指定特定運動員,僅屬代轉性質,收據將加註不得抵稅。
(五)通訊地址如有變更,請來電告知,避免收據無法送達。
(六)捐贈款項及物資將依「公益勸募條例」辦理公開徵信,如您不願被刊登名稱或姓名,請註明或來電告知,公開徵信時將不以全名揭示(如:李女士、善心人士等)
聯絡窗口
聯絡人:財政處李小姐
電話:(03)8236180
傳真:(03)8223561
E-mail:moon@hl.gov.tw
若有相關問題,亦歡迎來電詢問。
二、物資贊助:
物資贊助請與聯繫窗口聯繫
(一)各項設備:提供賽事轉播或各式比賽之器材,依捐贈者意願區分為:
1、無償贈予:賽後無償贈予本會規劃使用。
2、短期借用:賽後歸還贊助單位。
(二)消耗性物資:提供選手賽事進行之各式補給品及用品。
(聯繫窗口:花蓮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,古小姐、電話:038227171#33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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